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督促岛城加油站全部销售国Ⅲ标准车用燃油,从今天起,市工商、环保部门将联合对全市加油站销售的车用燃油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上午,记者跟随市工商和市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首先来到位于金华路上的中石油加油站。检查人员将重点检查加油站购销发票、提货单等油品品名是否加注“国Ⅲ汽油”和“国Ⅲ柴油”字样标识。同时,检查加油站立式招牌、加油机等是否加注“国Ⅲ汽油”和“国Ⅲ柴油”字样标识。经检查,这家加油站所有的加油机以及立式招牌都已经加注了“国Ⅲ汽油”和“国Ⅲ柴油”字样标识,但是进货发票不符合标准。
据了解,从2010年1月1号起,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要求,全国统一执行国Ⅲ车用燃油技术指标。与国Ⅱ燃油相,国Ⅲ汽油的硫含量将由0.05%降为0.015%,国Ⅲ柴油的硫含量由0.05%降为0.035%。这样,每年机动车尾气中可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476吨,大大改善了空气质量。随后,检查人员又来到金华路上的中石化加油站。检查人员发现,虽然这家加油站的发票上标注的是国Ⅲ汽油,但立式招牌上仍然采用国Ⅱ的字样标识。
一上午,检查人员检查了四方辖区内的三家加油站,有两家已使用国Ⅲ标准的汽油和柴油,只有一家使用的还是国Ⅱ标准的93号汽油。据了解,下一步市环保、工商等部门将定期开展此类专项执法检查,确保2011年底前岛城加油站全部销售国Ⅲ标准车用燃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