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我市将解决和改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10-08-30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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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新三年住房保障规划目标确定,2011年-2013年,我市将解决和改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也首次纳入保障范围。

 今年是我市第一个住房保障三年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基本形成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青岛市新三年住房保障规划目标显示,未来三年,我市将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实现住有所居。根据新三年规划的安排,今后三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总的目标是:

(标版:2011-2013年青岛市住房保障规划目标)一是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将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线标准由上一规划期月均1277元调整至月均1864元;住房线标准由上一规划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提高至13平方米。本期规划还确定将逐步改善和解决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和在我市有稳定职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问题。

二是分类确定目标。解决和改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解决和改善1.2万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其中,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解决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限价商品住房方式,改善3万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三是坚持实物保障。增加保障性住房建筹规模,将建设保障性住房30000套;增加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建设限价商品住房30000套;同时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标版止)

加上本期规划正在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预计新三年规划期结束时,我市将至少有1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以解决、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畴,将进一步增强我市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的竞争力,社会将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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