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G青岛广电9月8日讯 居民楼公共下水管道被堵,导致楼下住户被淹,但又找不到是谁乱扔的杂物堵的管道,被淹住户的损失该谁来承担呢?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乱扔杂物,导致公共管道堵塞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民事纠纷案。
事情要从2025年3月的一天说起,家住胶州中云街道某小区一栋居民楼二楼的朱先生,外出回到装修后 一直未入住的新房发现,厨房、餐厅、客厅地面被污水浸泡,地板、家具发生损坏。
小区物业随后对下水管道进行疏通并发现,堵塞物为钢丝球、抹布、塑料袋、油块等不可溶物,但无法确定是哪户居民丢弃到管道内的,而维修地板家具的费用需要14000元左右。因为找不到丢弃杂物的楼上居民,无奈之下,朱先生将楼上八户业主和物业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发现,该财产损害赔偿民事纠纷案件涉及居民较多、邻里情绪对立,如果简单一判了之,难以真正化解彼此心结。按照法律规定,数千元的专业鉴定费用,必定会加重各被告的赔偿责任,且鉴定耗时较长。所以,承办法官决定先对各方进行调解,经调查发现,小区购有家财险,便要求物业公司协调保险公司进行勘察定损,保险公司同意赔偿原告损失2776元。
因为空置房屋未及时看管导致损失扩大,原告也同意自己承担部分责任,主动提出八户业主每户赔偿200元即可撤诉。最后,在法官的劝解下,被告业主全部通过转账的方式对原告朱先生进行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