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G青岛广电4月28日讯 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详细介绍新修订的《青岛市旅游条例》相关情况。《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青岛市旅游条例》共9章72条,将现行条例以景区、旅行社和导游为核心的小旅游思路,调整为产业融合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理念,着力破解旅游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条例》规定,要深化产业融合,激活产业发展新动能。围绕大力推动“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创造新供给、培育新业态、拓展新场景,增强我市旅游吸引力与核心竞争力。
立足我市现代海洋中心城市定位,《条例》创新设置“海洋旅游特别规定”专章,对海洋旅游的空间布局、业态产品和运营服务进行全面系统规范:支持开发海洋主题公园、海上休闲运动等旅游业态和产品,有序推进海岛旅游开发,推动邮轮母港建设,鼓励开发无目的地海上游、国内沿海游、海上丝绸之路等航线,并对休闲海钓船舶经营、“三无”船舶治理进行规范,推动海洋旅游品质提升。同时,《条例》还提出,要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舒心安全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