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G青岛广电4月17日讯 长期护理保险是筑牢民生保障的重要防线,也是守护群众幸福的暖心工程。市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发布会,对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重点从“确立基本制度、完善筹资政策、优化待遇保障、规范服务管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目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945.6万名职工和城乡居民。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继续实行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费率由目前的0.5%下调至0.3%,用人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分担,各0.15%。
对照国家和省长期护理保险“保基本、保重度”的定位要求,青岛进一步明晰保障边界、突出保障重点。现阶段,明确将重度失能和重度失智人员作为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经评估达到失能三、四、五级和重度失智的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居家护理为主体、机构护理为支撑”的基本服务模式。下一步,将积极探索社区护理服务模式,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同时,持续完善定点长护服务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积极引导优质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向农村等偏远地区拓展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