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G青岛广电4月16日讯 由青岛市教育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探索推进中小学校春秋假的实施方案》今天发布。根据《方案》,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青岛将全面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年设置春假、秋假各1次,原则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可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连休,也可与研学实践、运动会等统筹安排。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设置春假,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暂不设置春秋假。
方案明确,假期严禁布置任何作业,鼓励学生参与亲近自然、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博物馆研学等活动。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与学生春秋假衔接,加大公共资源开放与惠民力度。对于因家庭困难、无人看护等原因确有需求的学生,学校将提供免费托管服务,仅按有关规定收取午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