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青岛市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现场核查组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十一批转办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针对群众反映的“即墨区段泊岚镇一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产、未安装环保除尘设备”等问题,经核查,该厂区为青岛福仁得塑钢制品有限公司PVC护墙板生产项目(一期),环评手续齐全,已于今年完成环评审批和验收工作。作业现场配备有活性炭箱、布袋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
针对群众反映“高新区瑞源路20号亚安电子有限公司的生产线没有环评公示,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工业废弃物随意倾倒”等问题,经核查,该公司环评手续齐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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