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出台多项举措,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可免缴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减半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金融机构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方面,对装配式建筑产业予以倾斜;工务工程和主城区内旧城、旧村改造项目,以及医院、学校、幼儿园、人才住房等政府投资类建筑项目,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到2023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比将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