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聊城的张先生在工地抬钢筋时,一不小心磕到了脚手架,断了五根肋骨,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老老小小好几口人,日子乱套了。
张先生是12月20日受的伤,左侧五根肋骨骨折,住了一个月医院,医生让先回家休养,四周后再复查。
张先生是聊城人,11月19日起,跟着一位姓贾的老板,在城阳夏庄源水路一家工地干钢筋工,工资360元每天,说好按天结算,但也总是拖延。张先生受伤,家里的经济来源断了,老父亲也不得不赶来陪床。
医药费总共是一万三千元,贾老板垫付了四千元,出院后,张先生想尽快把事理清,赶紧回老家休养。事情究竟怎么回事?张家长主张的赔偿能兑现吗?贾老板不接电话,记者找到了工地的施工单位:青岛中筑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中筑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张先生,他不认识,但张先生说的贾老板是钢筋工的工头,属于青岛润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司经理姓王,可以找他问问。
电话里,王经理答应把贾老板找来,大家在工地门口等了一会,人果然来了。贾老板说,张先生是他雇来抢工期的零工,工资已经全部结清了,治疗费、补偿金等等,可以保险理赔,但张家人不配合,所以才会一直拖着。
后来,王经理安排人给记者看了保单,是一份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说具体的理赔金额,他们可以带着张先生去保险公司核算,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如果是合理的要求,他们不推卸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