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任评说,听我新观点,大家好我是翼展。因为车辆还在还贷的过程中,所以董先生才动了找借贷公司抵押车贷款的心思,而现在更尴尬的是什么呢,车没了,但车贷老董还得还着,不然对银行失信,只会让老董的境地更加被动。无独有偶之前四川发生过这么一件事,苏先生通过自己的老朋友严女士,找人抵押汽车借款5.5万,收到第一笔款1.5万元,支付了1.3万多的手续费,作为抵押物,自己价值12万的车子,也被开走了,而当他继续等待后续资金的时候,对方失联了。都有中间人,都是钱款出借方联系不上,也同样都是车不知所踪了。四川的苏先生在咨询律师之后,律师表示能否界定诈骗,还需出借方到案,老董这也一样,自己现在只能联系到中间人,中间人又不愿意透露出借方信息,那么就算要走法律流程,也得能找到应诉人吧,应诉人去哪了?殊不知抵押爱车解了燃眉之急的同时,也给自己挖了个大坑。咱们常说走正规流程,老董的遭遇中就处处透着不那么正规的味道,空白合同,高昂的利息,其实说是走法律流程,这个借款行为本身是否合法,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线,按照今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司法保护利率的上线为15.4%,老董这的利率远超这个数值,因此是否算是高利贷,这些都还需要警方做进一步的调查界定,作为老董呢,在借款之前对于这样的借款方式有没有质疑?难道真是对其中危险一无所知?想来不会的,只是明知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偏还得一意孤行。没人愿意负债,所以当一个人走到借钱这一步的时候,一定有着非借不可的理由,当银行不能满足其需求的时候,这种需求的方向肯定会转向民间,我们需要让需求兑现的安全一些,希望的相关部门能让这个市场干净一些,别让借款者一边身处资金匮乏的境地,一边还要做着待宰杀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