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印发通知,对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和联网管理进行资金奖补。
《通知》明确,各区设立专项资金,建设奖补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奖补标准按设施类别确定,其中独立地块建设、捆绑建设的立体公共停车场优先奖补;停车库每泊位奖补2万元,停车楼每泊位奖补1.5万元,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垂直升降类、多层循环类等每泊位奖补1.2万元;实现联网管理的既有公共停车场、共享专用停车场每个停车场奖补1万元,享受奖补的公共停车场必须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