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青岛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鼓励社会各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数据利用活动;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依法开放自有数据,促进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融合应用;各方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切实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防止公共数据被非法获取或者不当利用,打造多元数据开放和融合应用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