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护航-纪委监委在行动”启动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监察,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为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这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是:
崂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辉违规借用某律师事务所奥迪车一辆,用车费用合计1.5万元。王光辉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用车费用予以收缴。
城阳区应急救援中心原主任王学显违规接受某企业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其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王学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东崔家疃村党支部原负责人崔磊贞纵容村民到项目工地聚众闹事,给施工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崔磊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当前重要任务,自觉担负起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围绕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检查整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严守纪法“红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为企业和企业家“站前台”“当后盾”,做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既亲又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深化“护航行动”,对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精准发力,严肃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