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前印发通知,推出10条措施支持机器人产业加快发展。其中,对机器人整机、系统集成、关键零部件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奖补,最高2000万元。对获批建设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奖励,最高1000万元。鼓励创新产品研发,对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机器人产品,最高奖励1000万元。设立机器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支持在青举办国际性或国家级机器人大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