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对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提出要求。
《通知》提出,要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阻击战正处在关键阶段。各部门、各区(市)和各防控工作主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我市落地落细落实。
《通知》要求,要强化防控责任,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逐级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市监察委员会要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疫情防控中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和履职不力、失职失责行为进行查处、问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要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纠纷,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司法保障。要强化群防群治,在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实现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形成全社会防控疫情的强大合力。要强化统筹协调,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并及时调整优化,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各项工作,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依法防控落到实处。市和各区(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各级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