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张某诉原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王台镇人民政府因拒绝公开政府信息,被判违规。
张某诉原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
2019年4月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张某所租用的厂房位于该公告涉及的地块范围内。2019年3月19日,张某向原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1.征迁工作的真实性及征迁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内容;2.征迁工作适用的各级法律法规文件;3.征迁工作启动至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的土地征迁程序及资料。2019年4月3日,该镇政府以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为由,作出《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黄岛法院于2019年6月作出生效判决认为,青岛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3日发布的《拟征收土地公告》,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该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该镇政府应当依据张某的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或告知张某获取该信息的有效途径。该镇政府作出《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明显违背法定事实。最终判决撤销该镇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并责令该镇政府重新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