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日前印发出台,从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餐饮业污染防治及考核奖惩机制等四个方面制定11项具体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针对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柴油车黑烟等顽疾,《方案》设定治理“时间表”,5月底前,组织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和土石方工地安装雾炮。开展未硬化和破损道路扬尘整治,6月底前完成一批道路硬化整治工作任务。6月底前,完成所有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全面启动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分阶段淘汰任务。9月底前,在柴油货车通行主要路段建设安装5套黑烟车抓拍设备,相关部门共享抓拍系统数据。
在强化考核奖惩机制方面,每月公开通报全市141个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连续3个月排名后10位的镇(街道)将被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