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8年12月,我市按照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60元,差额补助水平529元,为2万余人发放低保资金2416万元;按照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90元,差额补助水平389元,为7.7万人发放低保资金5588万元。
2018年,我市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出台困难群众医疗刚性支出兜底救助办法,对诊断明确、疗效可靠、支出相对固定的患大病困难居民实施兜底救助,全年共为8.2万名困难居民发放医疗救助金27131万元,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问题。落实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全年共为12414户困难居民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828万元,缓解了困难群众因重大疾病、事故灾难等造成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