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G青岛广电11月14日讯 国务院日前批复,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批复内容中,青岛的城市性质被定位为“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要求青岛发挥北方先进制造业基地、北方对外开放门户、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青岛篇章。
在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上,批复明确:到2035年,青岛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4.1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8.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705.00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84.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027.69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1.68%;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2.11亿立方米。
在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上,强化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作用,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引领山东半岛城市群协同发展,加强青岛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在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上,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推进中心城区东西两岸联动发展,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港产城融合发展,促进环胶州湾地区城镇集约紧凑布局。推动陆海生态协同保护,拓展现代都市农业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严格开发强度管控,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