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任凭说,听我新观点,大家好我是翼展。之前看到的一般都是住宅小区,物业以停车费去拿捏业主,将停车费与物业费绑定在一起侵犯业主权利,这个新闻又有些不同,涉及商业场所,但是虽然事有所不同,可本质的矛盾是一致的,车位究竟是业主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青岛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里面说,建设和开办停车场遵循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没错,办法中是这么说的,但是这还有一个大前提,这得是规划车位,这块到底是不是规划车位,还得调取规划图来进行判断,如果不是规划车位是后期硬改的车位,那这本身就有可能涉及私改规划,这就是违建的问题,更谈不上什么停车费了,另一方面来说,即便是停车位,大家也在这质疑,即便谁投资谁收益,那还是要涉及产权的问题,你搞的开发,我买的房,这是你开发商产权?还是业主共有产权呢?记得之前遇到过一个小区车位产权争议的新闻,我问过律师,律师说即便是规划车位,即便业主的购房合同中写道,车位归开发商所有,在遭遇诉讼的时候,开发商也应当拿出车位的产权证明,来进行佐证。可问题是咱有多少人见过这个车位的产权证明呢?其实涉及了一个痛点,我之前咨询过相关部门,咱们青岛市目前对于单一车位的产权办理,是有一定盲区的,换句话说,咱大多数人都没见过这个东西,而随着大家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车位产权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如果是针对新闻中的矛盾,那业主们可以继续去找规划,看到规划咱们再谈下一步,而针对车位权属争议,其实是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产权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办法总比问题多,所以单一的纠纷总能解决,可最佳的情况应该是有明确的制度,大家照章办事,一劳永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