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任评说,听我心观点,大家好我是翼展。在人流手术之前,一般会签一份东西,说是协议书,这样的材料可能各个医院或多或少会有点不同,但起码我看到的几个版本的协议中,都是包含着情况告知,就比如可能存在的并发症介绍,出血过多,流产不全等等,最后是本人自愿接受无痛人流术,对手术中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和意外情况表示理解,不知道杨女士签署的合同是怎样做的表述,以及杨女士在手术之前有没有了解到这个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出现风险后的解决方案。其实现在做这种手术,出现残留的概率确实不大,但是概率不大不等于概率为0,必须正视一个问题,人流的危险性是摆在那的,新闻当中杨女士提供了一段咨询的录音,说手术做了七八年了,没出过问题,不知道这个录音的前后语境,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的表述,才让杨女士坚定的做了手术。并发症和手术失败医疗事故,这是截然不同的概念,现在其实双方纠纷的焦点也在这,这到底是并发症还是手术失败医疗事故,当然医疗事故不是随便说的,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所以杨女士的处理其实很冷静,申请医疗鉴定,确认医院究竟有没有过错,希望早日出结果吧,杨女士的境遇让人同情,但是要补偿,还是得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