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姜是一位快递员,最近干的心不在焉。原因是他被一位客户投诉了,这个事一直拖了一个多月都没有处理好,现在他本人可能要面临着几千元的罚款,小姜觉得自己是有苦说不出。
小姜:到台东派出所去,派出所只能给我们备个案,让我们到法院去,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我们公司(可能)要罚款我五千块钱。
说起十二月份由自己负责寄出的这件快递,小姜一脸无奈,虽然公司方面还没有做出最终的处罚决定,但小姜还是想来说道说道这件事。
小姜: 12月6号,公司给我发了个单,历城路47号,菜鸟裹裹上面取件,我去取了以后,发件人说是食品和衣服,当时我就随便看了一下,就是上面衣服下面食品。
小姜说,当时自己没有带打包用的胶带,于是就抱着客户的纸箱,到楼下进行打包,当时这位客户也并没有提出异议,然而就在两天后,他突然接到了客户郭先生打来的电话。
小姜:箱子破了,我说破多大,他说破了一点点,少了啥东西,里面就剩衣服,别的东西都没有了,我说你确定一下,我帮你找我们客户报备一下,过后他说我先看一下,我问问对方,就是黑龙江那边的收货人,过了一两天吧,又说别的东西都有,食品什么的都有,就少了衣服,里面夹了些金银首饰,我问他金属是多少钱,他说是一万多块钱。
一听这话,小姜傻眼了,价值一万多的首饰就夹在衣服里,而且还没有主动告知快递员,眼下一箱子物品,唯独衣服和首饰不见了,这还怎么说得清呢。
寄件方郭先生的女友:黑色羊毛大衣,长的,然后里面装了我的首饰,有戒指、项链、耳钉。有一个金的项链,三个九四个九的那个金的,24k金的,属于一个金项链,黑绳拴着一个钱袋,都是夹在衣服里了。
记者:在口袋里还是衣服里?
寄件方郭先生的女友:没,夹在衣服里。
记者:再说如果有金银首饰的话,他应该保价,他啥也没有,让我们找视频,我是老区的,老区的附近都没有监控,我也没法给他打包视频什么的。
由于郭先生家楼下没有监控视频,也就是说小姜在打包快递的时候,没有视频录像为证,而寄到目的地的包裹也是郭先生本来用的那个纸箱,没有更换,也没有破损。
郭先生说,当时寄件时,衣服和首饰单独放在一个塑料袋里,眼下双方最大的争议就是,包裹里究竟有没有衣服和首饰,如果真的有,那当初在寄件时,郭先生和她的女友为什么没有主动告知小姜呢。
郭先生的女友:以前也用夹的,也没说出过啥事,也是大意了,想跟快递员说来着,当时你问他是不是有两个文件,一个是文件,一个是我这个东西,他把我文件弄湿了,签字那个地方弄湿了,然后我们都在弄湿了的文件,弄那个是时候就把这个忘了。
小姜说,当时邮寄快递时,是按照体积收费的,因此重量只是估算的,因此寄出和到达的重量也根本不能算作是证据。眼下双方各说各的理,也都缺少了必要的证据。
郭先生:刚开始赔偿两倍运费,运费是四十六,四十六还是四十五,赔我两倍,后来我不同意,再后来是15号告诉我最高赔偿五倍运费,我说还不同意,然后就是拉黑了我,把我拉黑了。
记者特意查了查2018年由国务院发布的《快递暂行条例》,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同时我国的邮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
申通快递台东分部经理:正规的流程就是,他就是可以让学xx进行实名认证的,我们公司有这些明文规定,而且邮管局也会给我们下达一些违禁品的表格,都会给我们,按照正常来讲,我们没有责任的,明文规定,像钱币黄金都是不许邮寄的,因为这个发件人现在一直在投诉邮政管理局,对邮政管理局来讲,消费者是被第一认可的。
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哪一条明确禁止快递金银首饰,李经理表示,目前他们已经接到公司总部的通知,要求分部尽快处理此事,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面临罚款,但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小姜和郭先生都不想做任何退让协商,事情只能僵持在此。
为什么不说明包裹有贵重物品?消费者不说,肯定有自己的担忧。而从快递方面讲,你不说,我怎么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