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海岸新区张家楼街道东碾头村的张先生给96566打来电话,说自己家的土地出现了一个大坑。这个大坑吧,也不是什么离奇事件,有人挖过的,可是耕地被人动了,这是什么原因呢?
张师傅手指的地方是大片的沙堆和空地,高差五六米的陡坡一看就是被挖过的痕迹。张师傅说,原来这里可是自己的口粮地。
张师傅说,这是自己8月份拍的照片,那个时候就已经是现在的样子,照片中的铲车距离原始地面的高度有8米左右,也就是说自己的口粮地被挖低了8米。
脚下平坦的土地成了下沉的沙堆,张师傅怀疑,自己9分2厘地上的沙子,被人偷偷挖走了,甚至还被卖掉了。
张师傅口中的他是青岛海聚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王正海。张师傅拿出了自己和东碾头村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自己在大沟这里一共有1亩9分2的土地,都是由村里统一分配的口粮地。从1995年9月16号开始,承包期为30年,自己也有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13年,张师傅和东碾头村委会签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把自己1亩9分2的土地,租给村委会有偿使用。同年,村委会又转租给了这位叫王正海的承包商。
在这份张师傅和东碾头村委会签的土地租赁协议中,第六点写着,村委会不得改变该宗土地用途,只准搞种植业,不得改变性质及挖沙取土地。若在该土地内搞建设,必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为违约。第七点中,如任何一方违约或无故终止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并缴纳违约金5万元。合同上写的很明白,张师傅的土地只准搞种植业,不得挖沙取土。可现场只有大片的沙堆和空地,并没有种植任何东西。虽然已经把土地租给了村里,但是明显自己的口粮地被破坏,自己不能不管。张师傅说发现后,自己也反映给了12345,9月份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找来了承包商进行协调,但并没有达成一致。
那么既然说是要盖大棚,那就应该有明确的高度。可现如今这里成了沙场,也没见到大棚的影子。那么挖土的行为是否是承包商方面所为呢?既然张师傅的合同、承包商的合同都是和东碾头村委会签的,村委会对现在的状况又是否知情呢?
碾头网格党支部副书记并没有出示村里跟青岛海聚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土地租赁合同。只是说,一切事情都要去找承包商。既然合同中约定土地上只能种植,不能作其他用途,而且明确要求不能挖沙挖土,对于目前的状况,承包商是否违反了与村委签的合同,作为村委会是不是应该做一些处理呢?
耕地上挖土已成事实,那么承包商盖大棚是否经过了审批,行动员联系上了张家楼街道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出具了两份材料,一份是承包商,即青岛海聚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2号关于蔬菜大棚建设的申请,一份是2017年9月17号,张家楼街道关于此事的决策审查备案表,两份材料都盖了东碾头村委会的公章,也都明确表明了,蔬菜大棚底高是2.5米。虽然盖大棚的申请经过了审批,但实际高度远远超过了规定的2.5米,那么承包商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破坏土地,记者联系了张家楼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提供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青岛海聚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责令其自接到本通知书7日内改正,恢复原貌。记者看到,这份通知书是9月7号下达的,如今早已经过了7天整改期,可这片土地依然没有变化。
村委会表示没权利联系承包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也表示联系不到。那么张师傅的土地就这么放着不管了吗?当天下午,记者接到了张家楼街道工作人员出具的,东碾头张师傅反映土地被挖问题的情况说明。其中表示,深坑属于青岛海聚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私自施工所致,已对该公司下达整改书,限期将土地恢复原状,对于赔偿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