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任评说,听我新观点,大家好我是翼展。《关于学校和幼儿园收退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这样的表述。幼儿园管理费、保教费、杂费按月收取。因幼儿园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入园需要退园的,按全月退还费用。幼儿家长自动提出退园的,按退园申请日期计算,当月的管理费不予退还;保教费、杂费不足半月的按50%退还,超过半月的不予退还。有没有一些更加具体更新的政策,家长可以去向当地教育物价部门再进行咨询,但是首先明确的一点是,退费的事是有得谈的,至于当初双方缴费之初的那个不退费的说法,效力就究竟有多高,让法院去判吧。钱该不该给退,是最后留下的疑问,拖了这么久,又是说退不退,又是说家长损害幼儿园名声,教师名誉,很多情节,而这些情节才是核心矛盾,是沟通不畅,还是怎么回事的,不知全貌,但能看到一点端倪,姜女士一开始就说,半年期间,班主任被换掉了,配班老师换了三四次,总共6次教师变动,最后还把托班和小班孩子合到一起。这是教学方面的问题,园长怎么说呢,收费本来就收的低,算的是经济账。其实园长人家也没什么错,私立幼儿园,本来就是要挣钱的,可问题是当你盈利的同时,你给出的教育服务并没有满足家长的要求,那么你是不是就该为此负责。其实推而广之来看,凡是涉及非公立的教育机构,都有可能出现这种矛盾,又要保证教育质量,又得挑起营收的担子。真的不容易,但是教育机构这四个字,教育在前,机构在后,教学在前,收益在后,顺序对了,是立德树人,顺序反了,就是挣孩子钱,哪种长远,自己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