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有一片土地,要被征用。按照规定,涉及到的村民都会按流程收赔偿款。刘先生也是其中的一员,轮到他签字拿钱的时候,他发现,这笔赔偿款的数额跟自己想象的差挺多,那么到底差在哪儿呢?
刘先生:我家有5亩4分7地,现在被占了0.9亩,(村里)叫我来签字,我一看钱数只有赔青款,我是有这个的,那个零是说没有我的土地,土地不是我的。
刘先生说,前几天接到村委通知,有公司要征用村里土地修路,在签字的时候发现,自己只有对土地上的附着物赔偿的赔青款,没有土地赔偿款,而且当初和自己一起迁到东山冯村此同时户的与村民都是这种情况。
王先生:我是2000年从理务镇关前王村来到东山冯村,来落的户,村委跟我们讲,也能分给我们土地,但是有一个前提,必须把老家的土地退掉。
王先生说,大家当时都在一个叫青岛泰华集团的公司打工,因为公司离老家比较远,大家才想着迁到公司附近的村里。当时东山冯村还有剩余的土地,经过村里研究讨论,同意这10户村民落户,由于一个农民不能同时拥有两个村的土地,大伙按照要求回老家开了无地证明,也交了落户费,这才到东山冯村分割了土地,但当时并没有和村里签订合同
王先生:当时为什么没签合同呢,这个村是1997年签的二轮延包合同,我们是2000年来落的户,当时没赶上签合同,就有这一份审计意见。青岛市黄岛区审计局跟村委征求意见,一致同意我们10户村民,共计土地44.03亩,村认可这部分村民所耕种土地与本村村民30年合同地同等待遇。(后来没想着再补一下吗?)当时我们想补,上届领导说不用补,只是有口头协议,跟本村村民一样,这个都有会议记录。
王先生所说的二轮延包合同,指的是国家发布的[1997]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根据这份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里的内容,在接到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同无异议。大伙也表示,意见书曾在村里公示过,自然就表示通过了审核,这土地就是大家的了。王先生说,在2012年和2014年,都有过占地赔偿,村里也给了大家土地赔偿款,可为什么到了这次征地,土地赔偿款是0元,村委又说土地不归大家所有呢?
王先生:好像是2017年,选举村委书记,他说土地不属于你们,因为没有确权。我们觉得他说的不对,因为我们都交着税。我们落户是2000年来的,一直交税。(他们为什么说土地不是你们的?)就是没有合同,30年的合同,就以这一点。
王先生说,后来村两委换届之后,村里又说地不属于他们。王先生认为,审计局出具的意见报告,和大伙一直交税的收据,足以证明土地就是归大伙所有。现在,因为村委没有对王先生等10户的土地进行确权,大伙说,除了拿不到土地赔偿款之外,还有一份补偿他们也拿不到。
王先生:缺的失地保险这一块,(我们的)土地没有二轮延包合同,失地保险就不能给我们全额,只给我们一半,所以我们没有签字,我们去问了村委,你们不签字也是可以分,但是你们这部分我们(村委)就不分给你们了,好像整的我们不是东山冯人,就把我们列到外面去了,他们还是把这部分钱分了。
那么王先生等10户村民到底有没有土地的30年所有权,行动员和大伙来到了灵山卫街道东山冯村委会。
东山冯村村党支部书记冯鹏:(土地算不算他们的?)我没法回答,算不算都有制度,现在这个事怎么处理,你联系下办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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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的赔偿款,刘先生只拿到了对土地附着物的赔偿,并没有拿到关于地的赔偿。和刘先生情况相同的村民还有9位。那么涉及此次征用的土地到底属于谁?多年前,大家迁入东山冯村的时候,村民和村里又是如何约定呢?咱们接着往下说。
这十户村民是如何落户的?土地到底是怎么分配的?行动员联系上了东山冯村当年的薛书记。
东山冯村前党支部书记薛书记:他们来的晚2000年,隐珠的那些庄,村里不收人了,我们村在山区里偏僻,我们当时两委会研究了,在党员会议上也通过了,我们研究就收了。我们村还有一部分土地,本村村民都不愿意种,我们就答应给他们土地了。当时的合同不能补,(这个土地就相当于是他们的了吗?)是他们的。
薛书记表示,当时经过村里两委会的同意,才把土地分给这十户村民,也确定了土地为他们所有。对于如今村委的行为,表示自己已经退休并不能做决定。现在,村民手里的这一纸意见书关系着村民的土地,到底有没有效力,行动员联系了辖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半小时后,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社区建设中心主任和副主任都来到了村委会。
灵山卫街道社区建设中心副主任张宗林:东山冯村认可这个部分,但是没有书面的东西,(村民:有,没有就不会写,资料哪去了,走了?飞了? )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村民:你意思是我们没提供还是谁没提供?)村里也没有,(村民:村里不可能没有,灵山卫街道就应该提供)。
灵山卫街道社区建设中心张副主任表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村民手里的审计局的意见书。村民们说,意见书第十条中明确写着,根据东山冯村提供的资料,这10户32名村民落户并分到土地耕种,2007年6月东山冯村与这部分村民就其所耕种的土地面积进行了确认,共计44.03亩。村民说,既然当时能根据材料确认土地,为什么现在就找不到资料了,这点大伙很是质疑。而且还有一点,也能证明土地就是自己的。
村民:什么叫税,为什么有的地交费,有的地交税,我们就交的税,(灵山卫街道社区建设中心副主任张宗林:当时二轮延包的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税就是交的农业税,像种的果园就交特产税,这就是税)对,那是你的不?交上税是不是苹果是你的,果园是你的,就这么简单。(灵山卫街道社区建设中心副主任张宗林:果园是承包地)你承包了,地就是你的。(灵山卫街道社区建设中心副主任张宗林:你交的税就是你种的地)你错了,种地交的是费,不叫税。
村民说,交税和交费是两种概念,自己种地交的是农业税,承包土地的才交承包费。这就充分证明了,地是他们自己的。
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平刚:农业税国家有规定,只要耕种土地,按照土地的收入,就要有部分的税收。咱这个地方为什么要土地确权呢,按照国家的政策,1997年是二轮承包,叫咱不这么说,叫三十年包干合同,土地确权到每一个老百姓手中,拿着这个国家的证明,留出土地来。
对于村民们所说的,交了税就能证明土地是自己的说法,王副主任表示,只要耕种土地获得收入就要交税。至于土地到底归谁所有,需要拿出与村里签订的二轮承包合同,才能确认土地的所有权。
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平刚:这个情况是没确定的,因为当时是审计局审计的,查的什么样的资料,现在还有没有,打个比方村两委会议纪要,召开的会议记录有没有这样的内容,确定土地享受于他们的,这些资料目前没查到。上面有文件,没有二轮承包的土地,基本上不确权(灵山卫街道社区建设中心副主任张宗林:不在确权范围里),这些村民是落户过来的,有没有30年不变的合同,确不了权,问题在这。
王副主任表示,无论是村两委会议纪要还是村民代表会的记录,当年审计局依据的资料,目前都没查到,所以按照要求就无法对这十户村民的土地进行确权,但街道和区里并没有就此撒手不管。
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平刚:已经把他们的账目各方面都报到审计小组了,审计完以后,土地的账弄明白以后,纪委和信访人该谈的谈,该补的补,党委也同意做好后续工作。一句话说他们反映过多少次,答复过多少次,可能老百姓对这个解释不大接受,但是区纪委正在办理中,包括灵山卫,纪工委都在办理着。
那么眼看着村民被占地,签收补偿款却只能拿赔青款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
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平刚:他这个土地确权只能先把青苗补助先发给老百姓,如果这个地方事实,确实享受和30年不变土地的同等待遇,将来确实有补偿款,该发的发,该补的补。如果是审计各方面落实完以后,发现土地和30年不变的土地不一致,那么就不再发放了,现在最终的结果还没出来。
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