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女士两口子诚心想买一套房,可卖家这边却不坦诚。双方折腾到了法院不说,至今还有一笔钱没理明白。
房子在即墨淮涉河二路,门上贴着一张物业费的催缴通知,交易终止之后,这里一直空着。于女士说,房子是他们通过小区的中介,从一位姓李的女士手里买的,房款六十万,首付二十二万,余款等李女士拿到房产证,具备办理过户手续时,配合他们办理银行按揭。
于女士:“从我们买房到现在办房产证都没办下来,房主就说没有钱,没有钱给银行,房产证就下不来。”
何先生:“我们给她打电话快两年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我给她打电话问怎么回事,她就说她和银行有纠纷,买房子要还贷款她连还都不还,让银行起诉了,说房子有可能被拍卖。”
买了一套被法院查封的房子,何先生和妻子很郁闷。为什么中介会把这样的房子挂出来销售呢?
于女士回忆,知道房子被法院查封后,他们找过房主李女士,李女士承认她无力承担银行贷款,希望于女士再多给她三十万现金,小夫妻拿不出那么多钱选择退房,可李女士又说退房可以,但她没钱。
按照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因卖方原因终止、解除合同的,除需退还首付外,还要支付百分之五十的房款当做违约金。2020年3月,何先生到法院起诉,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违约金的部分,何先生做了退让。可到了约定的日期,李女士依旧欠了十六万未给。
李女士家住市北区邱县路,记者陪着何先生夫妻俩从即墨打着导航,一路找了过去。
李女士称,销售公司和开发商的纠纷,现在已经处理好了,拖欠银行的贷款,她也如期支付了,现在让她再拿出十六万违约金,她负担不起,如果何先生夫妻俩还想要这套房子的话,可以把违约金算进去。
女士提出两个方案,一是将违约金折抵房款,按照八十万将房子再次卖给何先生,二是等着她找到其他买家,收到房款后再偿还违约金,何先生夫妻俩耗不起,更不愿再要这套房子,他们要求李女士履行约定,否则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