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下发通知,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共有9项政策,涉及促就业,稳定职工队伍;降税费,减轻企业负担;促消费,增强市场活力三个方面。
在促就业,稳定职工队伍方面的政策包括: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至2020年12月31日。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至6月底。对其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低收入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2020年年底仍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允许其2021年补缴。
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每人每月最高500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降税费,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租人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可按减免月份数和比例,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进一步降低企业2-6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2.25个百分点;承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免收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租金,减半收取第二季度房产租金。对承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性房产、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收取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收取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推动普惠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
促消费,增强市场活力方面,继续组织开展购物、餐饮、文化、旅游、住宿、房地产、体育建设、青岛制造、汽车销售、农业观光等十大板块促销活动;继续开展“单单有喜、期待惊喜”有奖消费活动。参与范围由餐饮住宿、零售、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休闲5个行业扩展至全部行业的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