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近日印发,明确从2020年开始,对自然保护地、河流湖泊等水流、海域、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进行确权登记,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