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朝大海的青岛人靠海吃海,海洋为我们提供了各种海产品,不过,大海也需要休养生息。今年,青岛继续实施伏季休渔管理,休渔期从5月1号开始,将持续4个月的时间。
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市继续实施伏季休渔管理,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山东省禁渔区线内侧海域特殊经济品种海蜇的专项捕捞生产,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有关通知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以及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和定置串联倒须笼;严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休渔期间为应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严禁收购、运输、代加工违规捕捞的渔获物。
按照伏季休渔管理规定,5月1日12时前,我市4080艘应休渔船必须返回船籍港停靠;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对海上查获的涉嫌违法渔船要押回指定港口集中扣押,涉渔“三无”船舶,一律予以没收;被查处两次及以上违规作业的渔船将被列入“黑名单”。
伏季休渔不光是执法部门的工作,渔民们也要自觉遵守规定,不要铤而走险。另外,广大市民也要自觉不去购买偷捕来的小鱼小虾,为渔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