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零点起,青岛2018-2019供热季正式启动,本次供暖季为期141天。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摄氏度,厨房温度不得低于10摄氏度,对于温度不达标的天数,供热单位应按照相应标准向用户退还费用。若用户对供热企业服务不满意,可拨打12319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