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4日晚,城阳区某小区单元楼702室的纪某某一家四口惨遭横祸,被租住其房屋的李忠吉一家残忍杀害。案发后四名嫌疑人逃往北京,两天后全部落网。今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普东刑事审判法庭对这起造成恶劣影响的“城阳灭门案”做出一审宣判。
其余三名被告李钟植、李晨华、金善今,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四名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29404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忠吉与被告人李晨华系夫妻关系,李忠吉系被告人李钟植、金善今夫妇的养子。2017年10月,四名被告人租住被害人纪某某、蒋某某夫妇位于城阳区某小区单元楼601室房屋。被害人一家四口居住在楼上702室。因李忠吉一家未支付房租,纪某某夫妇多次催要,李忠吉遂起意劫取纪某某一家财物,并以捆绑控制纪某某一家取走“生命水”,自己全家就会过上幸福生活为由,取得李晨华、李钟植、金善今三名被告的同意。 11月14日晚上6点多,李忠吉以电视损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邀请到家中玩耍为由,分别将纪某某、蒋某某夫妇及孩子纪某龙骗至601室实施作案。
随后,李忠吉又与李钟植以取合同为由,骗被告人纪某雪打开702室房门,二人进入室内以相同方式将纪某雪捆绑控制。李忠吉趁纪某雪昏迷之际将其强奸,后纪某雪死亡。随后李忠吉从702室劫得现金人民币4700余元、天王牌手表等物品。当晚23时30分许,被告四人将被捆绑控制的纪某某杀害。11月15日早上7时多,四名被告人乘坐出租车离开城阳区逃至北京市昌平区。16日18时许,四名被告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公寓内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