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不给发票的情况,其实或多或少大家在生活中都曾遇到。今天的节目中,市民赵女士反映,自己买的小区地下车位,开发商却不给开发票,这让自己很是恼火。那么,这样的行为合理吗?
据融创时代城售楼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子是去年交付的,公司的做法是交付后统一开具车位销售发票。赵女士今年交完钱后,他们需要把客户资料分批报到总部备案,再给开具发票,这个过程大约需要一到两个月时间。可能是销售人员没有给赵女士说清楚,才会让她误解成不开发票。
针对开发商的解释,李沧区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指出,这种做法也不对。按照规定,房屋交付以后,业主交了购买车位的钱,就应该立即给开具正规发票。
买房子,买车位,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件大事儿,发票怎么开,什么时间开,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房产和车位一起购买的,不会单独开具车位发票,但如果车位是单独购买,都应该开具发票。
随后,任希巍副局长现场给赵女士打去电话,介绍了调查情况,并要求开发企业尽快给她开发票。并表示,会在今后工作中,还将加强地产企业销售人员的政策学习,市民遇到类似问题,也可以拨打12366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