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环保部及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的相关要求,我市重新修订了《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正式发布,修订后《预案》内容更加科学、严格。
根据新修订后的《预案》,全省采用统一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由高到低共分蓝黄橙红四级,当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时为蓝色预警,并且重污染天气每持续增加24小时,预警等级提高一级。
《预案》对各个预警级别下全市总体减排目标进行了明确,并按照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制定了具体的应急减排措施。《预案》要求,工业源通过采取错峰生产、限产、停产及提高治污效率等措施实现减排;移动源通过采取城市建成区内禁行重型柴油货车实现减排;扬尘源通过增加保洁、洒水抑尘频次等措施实现减排。《预案》提出,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根据环保部和省厅要求,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