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日前发布。根据行动计划,到2020年,我市将建立全面普及、公益普惠、城乡均衡、开放多元、具有青岛特色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大财政投入,新增教育经费优先向学前教育倾斜。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到1000元/年以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定额补贴标准提高到3600元/年以上。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不少于400所;确保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在入园需求集中区域,通过改扩建现有园舍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实施农村幼儿园标准化食堂建设工程。
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新建公办园、公办园办分园等方式扩大公办学前资源;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将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生均资助标准提高到2000元/年以上;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区(市)统一免除公办幼儿园残疾幼儿、孤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保教费,对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幼儿,按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补助。
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加快建设幼儿师范高等学校;提高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经考核认定的非公办幼儿教师,其工资应达到当地公办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80%以上,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工作,引导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积极发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每年向2-3岁婴幼儿家长(看护人)提供不少于6次免费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