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8号,在市北区清江路和淮安路路口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男青年赵某持棒球棒和砖头将被害人翟某殴打致死。今天上午,这起故意杀人案在青岛市中院普东审判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10点半,庭审正式开始。当被告人赵某被法警押上法庭时,受害人翟某的母亲和妻子情绪很激动,但为了保证庭审秩序,她们努力克制了怒火。2016年6月8号上午10点左右,35的赵某驾车行驶到市北区清江路和淮安路路口时,与一辆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等待保险公司出险时,赵某与从附近超市出来的翟某发生了口角。
赵某说,对方不但侮辱了自己,还动手打人,事后警方也进行了调查。根据警方调取的监控录像来看,当时赵某和翟某确实发生了肢体冲突,期间赵某曾打电话报警,称清江路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喝酒闹事。随后,翟某在一旁打电话称要找人揍赵某,此时赵某失去了理智,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一根棒球棍冲向翟某。
当时赵某用棒球棍和地上的砖头反复重击翟某的头部,直至翟某死亡。随后,赵某没有逃跑,而是回到车内坐下休息,此时很多目击者已经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将赵某带走。在庭审时,被告方律师认为,赵某有自首情节。
被告方律师还认为,死者翟某事发前曾饮酒,并且先对赵某进行打骂,所以翟某应承担一定责任。对此,原告方律师并不认可。在事发后,赵某曾供述自己前一晚有过吸毒行为,原告方律师认为,这是导致赵某杀人的主要原因。
在庭审最后,合议庭询问量刑意见,原告方律师表示,被害人上有年近七旬的老母亲,下有刚满一岁的孩子,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死刑并附带民事赔偿166万余元;而被告方律师则认为其有自首情节,请求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公诉机关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则表示没有意见。最终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被害人翟某因为酒后主动挑起事端,最后落得惨死街头的下场,而被告人赵某因为吸毒失去理智将人打死,也很可能面临着被重判的结果。两人都是各自家中的顶梁柱,却亲手毁灭了原本美好的生活,希望这起案件能够对我们有所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