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全国的楼市火了一把,这其中也包括青岛。为抑制房价增长过快,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于是,有的销售商就动起了心思。去年12月份有市民发现,位于开封路的一处楼盘,房价还可以接受,但买房要搭着购买车位,一个就要四五十万。
上午,记者来到了这家售楼处,只见沙盘上摆着八九个楼座的模型,目前只有五号楼对外销售。一名置业经理走了过来,向记者介绍起了楼盘情况。
这名置业经理分别介绍了交通条件、小区位置、以及内部规划等硬件设施。最值得一提的是,置业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在售的五号楼,地下车位是免费赠送的。
车位免费送?这和打热线市民遇到的情况似乎不太一样。记者选了一户126平方米的房子,这名置业经理计算首付款的方式,还真有点特殊。
“房管局现在限价格,所有房子签的便宜,我们有一部分,四五十万,要签到车位上,各大开发商现在都这样,我们现在剩下的房源不太多,所有的房源都是这样的,都是房子签约比较便宜,车位签的较贵一些,这样房子显示的价格就便宜。”
一个车位40多万!可旁边的价目表上明明写着,车位是十三万左右。那客户能不能不要这么贵的车位呢?
“你不要可以呀,签约价还是这个价格,225万,落到合同上就是这个价,我们随便给你找个车位,把剩下的价格签到那个车位上,另一个合同要担一部分价格,不是强卖,我们就是分开签两个协议,车位可以不买,但房子也不卖,各大开发商都这样,这个问题没必要纠结,也没有商量的余地,打个比方,我们用这个价格卖给你126平平方米的房子,这不可能。”
开发商这种捆绑销售的方式是否违规呢?记者咨询了市北区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发局等部门,但他们均表示不接收此类业务。记者只好咨询了法律人士。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销售者销售商品,不得违反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在本案中,开发商捆绑车位售房的行为,涉嫌利用其优势地位,附加不合理条件,促成不公平交易,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上述合同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于搭售行为,如果查证属实,应当由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应的情节,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