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威胁买家改评价 最高可罚50万  16-12-28     视频长度: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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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网购已经深深地根植于大家的生活中,相信在刚刚过去的“双11”和“双12”中,不少人都狠狠地过了一把“买买买”的瘾,然而当剁手的冲动过后,当您打开快递的那一刹那,宝贝跟您想象中的一样吗?

因为网上购物没有眼见为实,所以“评价”往往影响着很多买家的购买行为,也成了消费者互相比较店家的重要指标之一,有不少网友表示,因为对货物质量不满意给了商家差评,这麻烦就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来。网友小曹就曾因为一个差评,接连收到了商家寄来的一幅挽联和一座牌位,小曹当场被吓哭。今年5月,女孩小付因为对邮寄来的一件毛衣不满意给了差评,没想到卖家竟然发来威胁短信,声称不删差评就要把对方的信息卖给黄色网站。福州网友林小姐因为购买的衣服质量差,在给到卖家差评后就收到了对方寄来的裹尸袋。网友在购物后给出评价,原本是向其它买家提供参考的一项指标,怎么就在卖家那里彻底变了味了呢?

不过今后买家可能就不再会碰见这样的烦心事了。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买家权益,日前,我国首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法律--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共8章94条,其中,草案明确,对于有以虚假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它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骚扰或者威胁交易对方,迫使其违背意愿做出修改、删除商品或者服务评价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于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说草案已经拟定,但在经历了这么多次的“差评风波”之后,面对看似全面规范的条例,好不好执行,会不会有漏洞产生,不少买家也表示了担心。

但毕竟草案已经拟定,总归是让各位买家对未来有了盼头,让条例能真真切切地落到实处,这也是每一位网络买家最由衷的希望。

最后,我们还要给各个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卖家提个醒儿,虽说店铺不能做到让每位顾客都满意,但在双方产生分歧时一定要真诚沟通,毕竟与其想方设法讨好买家或是绞尽脑汁地胁迫买家,还不如从自身源头上做好服务,提高产品质量来让买家满意,毕竟和气才能生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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