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问您最怕什么,估计很多人会说,怕生病。前期青岛人社部门做过调研,在岛城贫困家庭中,有80%是因病开销过大导致的。虽然近年来市民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还在全国率先体验到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医保大病救助制度,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为了更加完善医保制度,11月下旬,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记者今天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明年元旦开始,岛城将在全国率先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即将实行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为基础,突破现行制度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分为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部分,其中,最为核心的就是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的811万参保人都涵盖其中。
大家都知道,一些罕见病、大病的特效药和医疗耗材价格昂贵,基本医保又无法报销,动辄几十万的治疗费用,往往使得病人和家属望而却步,补充医保制度的建立,制定了相关的特殊药品、特殊耗材以及诊疗目录,包括恶性肿瘤靶向药物、治疗白血病的药物以及治疗帕金森综合症、1型糖尿病耗材在内的35种药品耗材,都可以通过补充医保报销。另外,加上补充医保,报销的额度也大幅增加。
另外,参保人住院和门诊慢性病,使用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服务项目、服务设施相关费用,及超出基本医保最高限额以上的费用,报销的比例也大幅提高。
在参保人保障水平提高,保障范围扩大的同时,市民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并不会增加负担。
为杜绝投机参保行为,设立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从外地转入本市户籍的参保成年居民和学龄前儿童需落户满一年以后,非本市户籍的在托幼机构注册的学龄前儿童需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一年以后,方可享受补充医保当中的特殊药品、特殊耗材及特殊服务项目报销待遇。而团体和个人补充医保,则是由政府牵头,保险公司提供产品,单位和个人自愿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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