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暴力说不!我国三成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16-11-25     视频长度: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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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也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由于体能的差异,妇女比男性更容易受到暴力的伤害。遭受过暴力伤害的人,身体的损伤容易痊愈,而精神伤害却难以忘却,甚至会成为终身阴影。对妇女的暴力,有社会暴力,比如强奸、贩卖妇女等行为,还包括家庭暴力。而家暴的比例,其实比我们想象中要多得多,那么,家庭暴力究竟是指什么?妇女在面对家暴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提到家庭暴力,很多80、90后的脑海中,首先浮现出的,就是演员冯远征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部电视剧中的形象。他饰演的安嘉和简直成了一代人的童年阴影。剧中他对妻子梅湘南一再使用暴力,甚至将他打到重伤入院。观众在心疼女主角的同时,也对家暴有了更多的关注。

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25%是因为家庭暴力。特别是在离异者中,暴力事件比例高达47.1%。据心理学家分析,家庭暴力使受害人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侵害,严重者甚至威胁到生命。不仅对夫妻二人造成影响,更是对家庭幼年成员的正常生活和成长终身的阴影。

实际上,除了电视剧当中展示的拳脚相加外,家暴还包括多个方面和形式。对此,市民们都了解吗?

今年3月1号正式施行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对于家暴的内容,有着明确的规定,除了身体暴力,同时包括性暴力、精神暴力及经济控制。《反家庭暴力法》同时还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结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家庭暴力,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不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处分。这一规定,让市民意识到,家暴不单单是传统概念里的家事,而是引起全社会关注的法律问题。

家,是温馨、安全的代名词。可是,也会变成暴力、伤害的保护伞。2014年12月26日凌晨,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泸州市的许芳杀死了自己的丈夫。151名村民联名写信为其求情。法院最终对许芳做出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6年3月4号,重庆女医生张晓燕,无法忍受前夫黄某常年家暴,服用农药“草乌”后又遭受黄某殴打。次日,她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在我国,有10%的故意杀人案件都涉及家庭暴力。

制止家庭暴力的关键往往在于第一次,首次遭遇家暴,妇女应以最大反抗回应。否则,绝大多数情况下,暴力回重复第二次,第三次……

尽管一周一到两次的接警频率并不低,可直到现在,在王警官的辖区内,还没有一名施暴者因为家庭暴力受到警方处理。

无论家庭成员之间出现怎样的伤害,一句家务事,就能让施暴者逍遥法外,而纵容犯罪的往往都是受害者。

几乎每一个施暴者,在事后都曾痛苦流涕,乞求原谅,可是面对受害人的原谅,这些“装可怜的人”不会就此罢手,反而会因为屡屡逃脱法律制裁,变本加厉,让家庭暴力的噩梦一次次地重演。因此,受害者应该放弃“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担心被报复,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给加害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还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向法院提起申诉。

除了妇女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外,其实,对于男性也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就像在采访过程中,市民说的那样,女孩,要从小教育她自尊自爱,男孩子,要教育他学会尊重女性。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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