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政法委与市政法部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我市《关于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暂行办法》,以及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充分调动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根据《办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循群众自愿、依法据理、实事求是、公正平等、公益无偿原则。市级将建立不少于120人的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库和适当数量的律师事务所库,在市政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设立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点调平台,方便信访人现场自行选择律师;律师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回避和不得接受同一案件的重复委托代理。律师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可以向同级或上一级政法部门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市财政将设立“市级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专项经费”,在市政法部门值班律师每人每天补贴500元,律师每成功化解一起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给予奖励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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