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9点,李沧交警在京口路和九水路路口设点夜查,两名酒司机撞到了枪口上。
9点40分左右,执勤民警拦下了一辆大众车,打开车门后,酒味扑面而来,面对民警的询问,这位司机一直避而不答,而是拿着手机不停地打电话。
按照相关的法规,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就属于酒后驾驶行为,这位司机表示,自己确实喝酒了,当民警要求这位司机拿出相关证件时,这位驾驶员又继续打电话。
十分钟后,交警又查到了一位酒司机。这位司机看起来喝得有点多,在两名交警的搀扶下,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
还是那句老话,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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