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孝敬老人是永久的话题。对父母来说,常回家看看或许是一种最好的孝顺方式。近段时间来,多地推出的鼓励子女探望、照料父母的“孝老假”引发热议。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准备推出的“孝老假”,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但是大家,尤其是老年人,对这个假是特别的期待。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鼓励用人单位给员工放假陪长辈过生日,每年给予独生子女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照料生病的父母以及临终关怀。对于正在迅速迈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这样的休假制度来的正是时候,但是,“孝老假”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变成“纸上福利”也引发讨论。
在记者的随机街头调查中发现,有百分之九十的人在自己的工作单位没有听过“孝老假”,有百分之十的人听说过“孝老假”,具体的休假方式却不知道。那老人们对此的看法如何呢?
梁奶奶今年七十六岁了,女儿定居菲律宾,儿子在北京工作,但由于忙,也经常不能陪自己。
起初想孩子的时候就打电话,后来觉得会影响孩子工作,就默默的翻看孩子们小时候的照片缓解相思之苦。
其实,早在1981年,国务院就对职工探亲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2年探亲1次的,可以2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另外,规定还明确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但施行了三十多年的探亲假,除了在少数国家机关或大型国企还保留着,在很多企业已经名存实亡了。不少专家强烈呼吁,应该出台一部专门法律,明确劳动者的最低工资、工时、休假权利等等,不要让这个“孝老假”也成为看上去很美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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