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句话用在一对母子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市南法院今天公开判决了一起拒不执行案件,而案件的被告,就是刚才所说的那对母子。
本案的被告人杨某和刘某是母子关系,因侵占观海二路一处的房产,被房屋所有人庄某告上了法庭,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法院判定两被告败诉,责令限期将房产移交,但两人拒不执行。无奈之下,原告庄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两名被告不仅不配合执法,还做出了不理智的举动。
被告人杨某爬上屋顶,对执行人员进行辱骂,并使用碎瓦片,自割手腕进行威胁,被告人刘某,将家中存放的汽油,泼洒至屋外木栈道并点燃,阻碍执行人员靠近被执行房屋。
由于两被告人的举动严重危及附近群众的安全,办案人员遂将两人进行司法拘留后,因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随后公安部门又将两人刑拘,并逮捕,今年5月,杨某和刘某被提起公诉,经过公开审理后今天宣判。
被告人杨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市南法院刑庭副庭长姜国峰说,像本案这样的拒不迁出房屋,以及隐匿财产,以及其它方式暴力抗拒执法的行为,都要进行严厉的打击,这也是发出了一个信号,就是我们市南法院,对于今后,对那些有能力履行,但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将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依法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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