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根据新调整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对2017年我市居民医保待遇进行了明确。
其中包括,提高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由原先70%提高为75%,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引导合理就医。提高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提标后,三类群体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超限补贴分别调整为75%、85%和85%,大额补贴调整为60%、70%和70%,均比现行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此外,二档缴费成年居民接受社区巡护服务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报销比例由40%调整为60%。
此次待遇调整从明年1月1号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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