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每周食安报告。今天曝光的这两起案例都和食品有关,其中一起案例的当事人因暴力抗法获刑半年。
案例一:2016年4月,群众举报反映:崂山北宅街道毕家村社区有一处无证生产桶装饮用水的水厂。崂山区食药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车间里有两名工作人员正在大桶水灌装流水线上工作,流水线上有18桶大桶水已灌装完,车间里堆放有已灌装满的大桶水708桶,已使用过的空桶232个,未使用过的新桶70个,车间门口摆放有打码机一台。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出生产大桶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检查期间,水厂负责人及其丈夫潘某某暴力抗法,拒绝、阻挠、干涉执法人员检查。6月,崂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潘某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例二:2016年5月,李沧区食药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反映位于振华路的一家作坊,往白糖里掺入食用葡萄糖。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两名工人正在把绵白糖和食用葡萄糖进行混合并分装,而且两人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经查实,当事人从山东某公司以每袋130元的价格,购入原料葡萄糖21袋;又从江苏某公司以每袋290元的价格,收入原料绵白糖24袋,加工后原料葡萄糖和绵白糖分别仅剩14袋和5袋,生产出混合白糖22袋,尚未销售,货值金额为9650元。
李沧区食药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给予当事人没收原材料和成品,罚款6万元的处罚。
市民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拨打电话12345举报,也可以关注青岛食品药品监管qd12331官方微信,通过微信举报。举报的问题经核实无误,市民可获得举报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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