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批准,市交通、财政、物价、国资、审计等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公共汽电车运营财政补贴、成本规制、服务质量考核、年度计划编制办法等一揽子政策,岛城公交运营将告别财政兜底补贴,采取政府购买企业服务模式。
据了解,一揽子政策创造性地提出以“运营服务年度计划”作为服务质量考核和财政补贴核定的基本依据,构建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运营成本、财政补贴、票制票价等联动机制,合理界定10项直接运营成本和规制方式方法,将有效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其中,交通主管部门统筹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基本服务标准,企业按照年度计划提供运输服务,有利于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持续稳定发展。财政主管部门对政府补贴资金采取“季拨付、年清算”的方式,有利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缓解企业运营资金压力。物价和审计等部门采用统一方法核定企业运营成本,有利于理顺公交票制票价,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同时,政策将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与财政补贴、线路特许经营等挂钩,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的激励性和实效性,实现“财政可负担、企业可持续、市民可承受”的目标,充分调动公交企业提质增效的积极性,使乘客获得更高性价比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