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行驶时,遇到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和救护车,一定要紧急避让。这是开车的一项基本常识,可接下来要说的这位,不但不给警车让道,还把警车给别上了路边的花坛。
交警市南大队宁夏路中队民警李万健介绍,民警沿着福州路北向南行驶时,借用公交车道行驶,这时候旁边一个鲁B520XX牌照的青岛轿车,发现警车以后不仅不避让,反而加速驶到警车前头,故意停车。停了一段时间以后,此车故意往前开,民警与此车并肩往前走。
事情发生在8月4号,视频中的这辆警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澳门路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附近交通拥堵,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可没想到前面的这辆私家车不依不饶,一直在别警车。通过香港中路以后,这辆车猛打方向,直接把警车别到了路边的花坛上,导致警车车轮受损。
李万健说,这时该车驾驶员下车,非常不冷静,对警车说,我避让你,你可以走,我不让你,你也就这么样,你有什么办法,警车一再跟该车驾驶员解释,需要到澳门路处置现场,希望驾驶员立即驶离,不要影响交通,但该驾驶员不停民警劝阻,妨碍我们警察继续执行公务,民警通知110赶到现场处置。
110民警赶到现场后,将该男子和两名事故科的交警一起带到了香港中路派出所,指挥中心只能再派其它车辆前往澳门路的事故现场。据了解,别警车的驾驶员姓董,今年33岁,当天中午,本来要去市立东院给病号送饭,可看到警车后,董某却采取了不理智的行为。
李万健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3款的规定,妨碍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通行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董某因性质恶劣,妨碍执行公务,被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由于没有采访到这名驾驶员,我们不知道他当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希望这位董某能够好好的反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