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号中午,家住绍兴路的宋女士一家遭遇了惊魂一幕:一家人好端端地正看着电视,卧室的天花板却突然掉下一大块水泥块来,把这一家人吓得够呛。
事发之后,宋女士家的卧室里一片狼藉,床上、地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水泥碎片,厚度接近1厘米。天花板上一平方米大小的地方已经“变秃”,看上去有些触目惊心。
除了宋女士家,住在4号楼的焦先生家里,天花板的墙皮也出现了裂缝。
记者随后了解到,宋女士的房子属于易地回迁房,已经交房近6年了。房子还在保修期的时候,小区里就有不少业主反映过天花板墙皮出现裂缝的问题,小区物业还曾组织维修过。
宋女士认为天花板脱落,是房屋质量有问题,但物业却认为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不归他们管。随后,记者跟随宋女士再次来到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那么,这事到底该怎么处理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胜帅表示,如果属于一般的质量损失,已经超出了《建筑工程质量条例》规定的一般装修工程为最低保修期限两年的规定,那么该质量损失应由业主自行修复,如果业主认为是商品房主体不合格引发的,那么业主可以向建筑质量监管部门,申请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关系到居住的安全性,开发商有义务负责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