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赴泰安市和济宁市,调研学习两市旅游景区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为下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作准备。
王文华一行实地调研了泰安和济宁有关景区管理保护工作情况,并举行座谈会,就景区管理体制、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等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深入交流。
王文华指出,泰安市为泰山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艰辛努力,为发扬齐鲁文化、继承中华传统作出了贡献,积累了宝贵经验。济宁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是“孔孟之乡”、“运河之都”,在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对青岛市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王文华强调,崂山生态价值突出、文化渊源深厚,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利用好崂山风景区,关系青岛长远发展。制定《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于2013年被确定为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议案。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对法规案进行了两次审议,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将安排进行三审。我们要认真研究法规审议、修改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吸收泰安市和济宁市的经验做法,力争制定出一部采纳众家之长、符合青岛实际、保障科学发展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