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青岛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以奖代补办法》,建立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长效机制,提升我市综合减灾水平。
《办法》规定,自2016年至2020年,凡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80%、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较大事故,经验收合格达到“青岛市、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给予5万元奖补;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经国家减灾委审核批准后再给予5万元的奖补。